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5.在灵界的经历清楚地向我表明,除了上述意义以外,山羊并不代表别的什么。灵界会出现了物界各样事物,例如房屋、宫殿、乐园、花园以及其中各种树木,还有田野、耕地、以及平原和青翠的草场,当中有羊群和牛群。所有这些都与我们地球上的类似;除了后者起源于属世而前者起源于属灵之外,再没有任何其他区别。我经常在那儿见到绵羊和山羊,它们之间也有争斗,正如但以理书第八章所述。我还见过有角向前和向后弯曲的山羊,它们愤怒地冲向绵羊。我也见过的山羊一些有两个角,有些有四个角,他们用这些角猛烈地攻击绵羊。当我想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时,就见一些人在一起争论关于義信相合与義信分离的话题。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就本质而言,当今与義脱离的“唯信称义”之信就是“山羊”,与義相合之信就是“绵羊”。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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